房地产公司收到认筹金的会计核算分析
答:认筹金,一般指没有指定明确房间号的客户款项(但是需要在金蝶销售管理系统录入客户信息),我们实务中一般是开具收据,等到实际签约再转房款流程。
收到客户缴纳的诚意金、认筹金等,可以按照全额进入“其他应付款——意向金”科目,暂不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具体会计核算如下:
借: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意向金
值得一提的是,“认筹金”看似合理,既能够保证购房者优先选择房屋,“全额退还”又不会对打消购房念头的购房者造成任何损失。但是,这个制度背后,存在着很多购房者意想不到的巨大风险。对于认筹金这一词您是怎么看的呢,首先我们先将这个问题放到一边。本篇文章主要给您讲述的是房地产公司收到认筹金的会计核算,应该按照全额进入“其他应付款”这一会计科目,详情内容尽在如下的文章,不要错过了!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关于房地产公司收到认筹金的会计核算,您现在是否都清楚了呢?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现在购买我们的课程还有惊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