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抵扣的专票进行了抵扣怎么办
答: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票,如果被财务人员抵扣的话,可以去税务局重新申报纳税,把这一张发票作废,不然企业很有可能会被视为逃税处理的。
取得不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全部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
通常情况下,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先认证抵扣,然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不认证、不抵扣。企业取得了不得抵扣的专用发票,反正也抵扣不了,索性不认证、不抵扣。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在会计上视同取得普通发票处理:
借: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现金)
已认证了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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