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过路费怎么开具发票的
答:通行费电子发票属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一种,发票代码及号码编码规则和其他增值税发票保持一致,发票代码第11-12位为12,代表通行费电子发票。
为满足收费公路行业需求,通行费电子发票在保持现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于通行费电子发票票面若干栏次进行了调整,通行费发票票面栏次包括:购买方、密码区、项目名称、车牌号、类型、通行日期起、通行日期止、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销售方、备注。
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高速公路过路费发票,增值税如何抵扣?
1、高速公路过路费发票,增值税按以下公式计算抵扣: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政策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件规定:“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
(1)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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