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生猪再销售是否免税?
答:生猪养殖企业收购生猪再销售,不属于免税范围,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养殖企业均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应税销售收入是指含税收入还是无税收入?
应税销售收入是指不含税收入(即“无税收入”)。
不含税收入
系指不含增值税的净收入。
增值税属于一种价外税,在我国目前商品含税定价的情况下,记账时就应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额两部分。
设含税收入为A,不含税收入B=A÷(1+适用税率)。目前的增值税税率主要有17%、13%、6%和3%等几种情况,视销售的商品或应税劳务及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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