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该条是规定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而不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五年,因此,对该条应理解为不是提前退休工种的男年满55岁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属于特殊工种的,男年满50岁周岁,女工人年满40周岁,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259号将依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规定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的职工简称为“内退”。
提前退休和内退的审批程序相同吗?
提前退休和内退的审批程序不同。提前退休的审批程序在1999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前由企业办理提前退休审批手续,文件发布之后,改由劳动部门办理提前退休审批手续,劳动部门审批就不属于企业内部审批。内退的审批,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规定,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企业领导审批属于企业内部审批,内审可以理解为内退。
内退人员和提前退休是不一样的概念,所以缴纳社保这个问题要跟我国政策规定走。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关于问题“内退人员如何缴纳社保?”。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还有其他关于企业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一起在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