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零退税率需要做出口退税申报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的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另外,根据《转发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6〕251号)的规定,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0的货物。因此,出口企业出口上述货物,应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根据《广州市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操作指引》的规定,当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情况,应在发生次月如实申报纳税,并在纳税申报时报送《应征税出口货物明细表》;如需进行进项税额调整的或出口退(免)税申报调整的,应按规定调整进项税额或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在接受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时,应在《应征税出口货物明细表》中主管税务机关盖章栏加盖“税收业务受理专用章”。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在“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资料明细)第4栏 “未开具发票”销售收入反映。详细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
退税率为0,即不退税,要补交征退税差,实际上和内销结果不一样,账务处理也不同。
例如:出口某种商品,FOB价值10000元。退税率为0.
收入:借:应收账款-出口货物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10000
结转不得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
而内销是计提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527.99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1452.01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需要的条件:
1、企业需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企业需要有进出口经营权资质;
3、企业需要有真实的外贸出口;
4、企业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企业需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6、企业需要有对应的外汇入账
7、企业需要提供出口报关需要的整套资料:报关单、装箱单、发票、合同及代理报关委托书
8、企业需要提供税局需要的整套资料:如退税申请表、报关单、放行条、提单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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