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挂靠业务的账务处理?
答: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提供劳务单位,提供劳务收入核算,取得成本
根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列示的进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1、取得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代开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除交通运输业外,其他行业取得的税务代开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作进项税额(3%)
3、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列示的进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挂靠的风险是什么?
答:其实桥梁垮塌事故、楼房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发人们对建筑质量、施工安全和建筑企业资质问题的强烈关注。建筑师、建造师数量是衡量建筑企业资质的重要指标,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不够的建筑企业打起“证书挂靠”的歪主意,将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技术人员挂靠在企业名下,大量中介公司则做起了这种资质“转租”的生意。证书挂靠生意红火,已成为建筑行业公开的秘密。
也因此给建造师带来相应的风险:
①项目质量安全带来的风险。由于实行项目经理质量责任终身制,一旦发生质量,安全方面的事故,即使本人不在场,也很可能要承担本不属于建造师的责任,如果认定建造师有违规行为,轻则吊销执业证书,重则处以刑罚,这就得不偿失了。
②企业违约带来的风险。由于一级建造师挂靠本身就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应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用人单位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挂靠费用,不按协议的范围或超出协议的范围使用证书时,建造师的约定利益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③证书本身的风险。一级建造师一般是两到三年进行一次年检,一旦发现一级建造师挂靠的违规现象,那么年检将无法通过,因此也就无法再继续执业。
建筑业资质危险挂靠、工程层层转包,早已是业内不成文的秘密,如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使用无资质的劳务包工头、将劳务层层分包、拒签劳务合同等。我国将建筑行业单位资质和个人资质捆绑,要求持证者须在有资质的单位注册才能执业。这不同于西方强调个人资质,由个人建立建筑师或建造师事务所,事务所和客户之间用市场手段来约束。对个人资质进行约束,是未来建筑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必然方向。
关于以上内容“营改增后挂靠业务的账务处理?”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呢?如果工作中有拿不准的地方,可咨询我们专业的答疑老师,会计学堂,是大家坚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