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专票销货栏填谁的名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条规定:
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一)“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二)“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三)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四)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五)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所以,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如何打印销货清单?
步骤:进入开票系统——下拉菜单选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根据提示点开某一张需要填开的发票,点开以后,画面上有一个“清单”的按钮,你只需把那按钮点开,输入你需要的清单即可。
专用发票的清单是和发票一起开的。你把清单填开完以后,点打印或保存以后,专用发票的合计金额也就自动的出来了(清单上的发票号码和专用发票上的发票号码一致的)。如你没有即时打印,退出后也可以在查询里面打印。
专用发票的清单有固定的格式,A4纸。税务局统一的.不需要自己设置格式。
开销货清单必须先打开一张专用发票才能开。
针对代开专票销货栏填谁的名称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代开专票销货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获取更多会计资讯请关注会计学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