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返利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个人通过某单位网络平台进入商家网站购物,交易完成后该单位会给个人一定比例的返利,取得该返利的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因此,个人因购物取得的返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取得的返利收入怎样入账?
1. 收到返利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收到的是货物,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同时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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