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中的礼品费要缴纳个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但如果是向本公司的员工发放庆典礼金、礼品,则应当与发放当月的工资一起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业务招待费会计分录
企业的业务招待费,一般通过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核算,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其超标扣除是许多企业面临的问题,也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调整最多的成本费用项目。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如果不能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正确的税前扣除,不仅可能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还可能增加企业汇算清缴时的工作量。因此,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正确列支,应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高度重视。
业务招待费中的礼品费要缴纳个税吗?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需要缴纳个税的,给其他单位就有本公司代扣代缴,给本公司员工就和员工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