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对所得税影响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对所得税影响
企业取得不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进项税转出,增加相关成本,不是补缴企业所得税,而是补交增值税,因为进项税额抵扣减少.
取得不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时:
借:原材料(或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时:
借:原材料(或固定资产)(转出部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从以上账务处理来比较,由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相应增加相关资产成本(原材料增加生产成本、固定资产增加折旧成本),利润减少,所得税同时也减少.
第二种情况是:企业取得不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同时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这种情况下,你所采购的原材料不能所得税前扣除,当然就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式: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
(4)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
(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6)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7)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可按以下办法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进项税转出和进项税不得抵扣是什么概念?
1、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概念
进项税不得抵扣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商品或材料不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不能抵扣,如购入用于职工福利的商品或用于房屋建设的材料等,但也不用作销项处理,只是将进项价税全部计入购置成本.
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进项税额转出的概念:
进项税额转出,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4、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对所得税影响本文就讲到这里,首先大家可以看看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以及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式,然后可以了解下进项税额转出对所得税影响,同时可以关注下进项税转出和进项税不得抵扣是什么概念,相信通过这些内容,大家对于进项税额转出的疑问应该有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