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红字发票怎么报税
红字发票可不是随便就能开的.只有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注意!开具红字发票还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核查,比如购买方的拒收证明、折让协议和合同终止书面证明等.
如果开错的发票未跨月、未认证即可直接作废重开,不需要红冲哦.
然后,具体的红字发票开票流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 第一条
1、主管税务机关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2、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也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纳税人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联次带齐,由代开的税务机关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所涉及的税款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与重新开具的蓝字发票对抵.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不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内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即可.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然后附上两个小贴士:
1、购买方在开出信息表的次月申报期内就应该把税额转出,而不是等收到红字发票再做转出处理.
2、 2018年5月1日前所开的17%、11%税率的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仍可以按照17%、11%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跨月红字发票怎么报税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企业有红字发票时,根据规定,企业需按规定逐月申报抵减,网上办税平台对附表一的第9列、第10列保存时校验不可为负.申报填写方法如下:
(1)冲减红字发票后销售额大于等于零的,纳税人按照现行方式完成纳税申报计算分配应纳税额;
(2)冲减红字发票后销售额小于零的,纳税人按照"应税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对红字发票进行分类,分别冲减"应税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销售额,其中小于零的销售额,进行零申报,当期未冲减完的,下期继续冲减.因冲减红字发票导致"一窗式"比对无法通过的,人工强行比对通过.
红字发票冲减销售额有余额的,纳税人应填写红字发票冲减销售额台账,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便下期继续冲减.
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跨月冲红做账?
红冲发票,就是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帐,跨月的就需要开红字发票了.
购买方必须暂依照《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根据国税总局重新修订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和取得抵扣凭证的情况不仅在申报表中反映,而且数据要与抄报税、抵扣信息采集等金税信息完全一致,这就意味着目前我司遇到的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又被工厂作废时,必须通过红冲增值税发票来解决,因此,重申:请业务员务必拿到增值税发票时与报关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以后再交财务进行认证.
关于跨月红字发票怎么报税小编做了以上解答,大家可以借鉴一下.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