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开票品名要写吗

2019-10-31 11:3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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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时常会遇到对外投资、捐赠等一些特殊经营行为,不同于一般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视同销售 开票品名要写吗,很多朋友存在疑惑,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相关知识.具体操作方法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视同销售开票品名要写吗

视同销售开票品名要写

从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来看,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可见,开具发票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

2."对外" 发生经营业务;

3.具有收付款行为.

视同销售开票品名要写吗

显然,理论上而言,税法中的"视同行为"不完全符合开具发票条件.从发票管理的立法目的来看,"视同行为"属于涉税业务,应将"视同行为"纳入发票管理范畴,一是,可以防止开票方隐瞒收入、受票方乱摊成本等行为的发生,符合"加强财务监督的需要".二是,可以证明纳税义务的发生,同时发票记载的征税对象的具体数量、金额等信息资料可以作为税源控制和计税依据,符合"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需要".三是,可以证明货物所有权和劳务服务成果转移,符合"维护经济秩序的需要".

在税收实践中,"视同行为" 开具发票问题曾有过相关规定,有的目前还在执行.如,现已失效废止的原《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规定,除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现仍然有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以上就是视同销售 开票品名要写吗这个问题的解答了,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视同销售"属于涉税业务,应将"视同销售"纳入发票管理范畴,应当开具发票.希望这些资料可以帮助到你,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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