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信息不一样

2019-11-11 21:1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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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表红字发票金额一定要与蓝字发票一致吗?即使是最基础的新手会计人员都知道红字发票和篮字发票是不一样的,但是很多人对于红字发票金额和蓝字发票金额的填写都是存在着疑问的,那么就一起和小编在下文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吧.

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信息不一样

1、通常正数发票一般叫蓝字发票,负数发票叫红字发票.可以这样理解如发票过月了,发现开错了或某种原因对方退回来了,需要作废的就用红色复写纸开具,便于识别,又称红字发票.

2、在税局申领时就一种发票,使用时正常开具的就成了蓝字发票(销项正数),如果发票已经记账过月已申报交税款了,发现有错误或对方退票等,由于没法跨月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销项负数),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写明原因.并且必须经税局批准后,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有二种情况:

1)即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2)不符合作废条件: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如 认证通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信息不一样

销项红字发票填开金额超过对应蓝字发票金额怎么办?

红字发票金额不能大于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可以小于等于.税控系统开具红字发票是有限制的,一个是红字发票开具申请单,一个是蓝字发票.

一般情况是不能开具大于蓝字发票金额的红字发票的.不知道你在税控系统是怎么开出的.如果开错误了,必须在当月作废.

案例

a公司是主营小五金的一般纳税人公司,2017年11月29日会计先后开具两张红字发票分别是三明顺发公司和永安煤业公司,会计人员开票时把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编号两家"弄反了",导致增值税发票右下角信息编号与红字信息表编号不一致(详见附件一);当天重新开具了两家公司蓝字发票,永安煤业公司重新开具蓝字发票金额与原开票金额一致;三明顺发公司重新开具蓝字发票金额小于原开票金额,主要因为货品的型号有误,重新开具货品型号单价低,导致开票金额变少(详见附件二).

2018年3月a公司被所属税务局核查,发现红字发票开具金额异常,要求a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1、红字发票开具异常的说明报告

2、原开具的两张蓝字发票

3、开具的两张红字发票及分别对应红字通知书

4、重新开具的两张蓝字发票.

经过自查,笔者认为税务局核查主要因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a公司掉入的第一个"坑",是因为同一天开具且开具号码前后连号,导致会计不小心将两家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编号弄反了,与其对应的红字信息表编号不一致.

建议:财务人员工作繁琐但仍必须保持认真谨慎的态度,毕竟"细节决定成败";开具红字发票时候不要手工填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可采用下载导入的功能,将出错机率降到最低.

二、a公司掉入的第二个"坑",是因为三明顺发公司红字发票价税合计-8,068.00元,重新开具的蓝字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678.00元;税务局核查人员要求提供说明为什么重新开具蓝字金额小于红字发票金额?会计解释:a公司因货品的型号有误,重新开具货品型号单价低,另外a公司还增加了一些品种众多价格较低的新货品,增加货品金额小于降低单价减少的金额,导致开票金额变少.小五金名称多、型号多导致提供给税务局的《红字发票开具异常说明报告》篇幅较冗长,补充提供红字发票的清单和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的清单等,最终才得到税务"认可".

建议:红字发票对应开具蓝字发票时候在原错误进行修改,不要增加新销售的货品,混在一起开具,红字发票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金额不一致,容易被税务作为红字发票开具金额异常比对不通过,后期解释说明难度也较大,笔者建议新增加货品另外开具较为妥帖.

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信息不一样?先将红字发票做一张凭证冲正原来开出的篮子发票,然后在以后开出的蓝字发票做凭证入账就可以了.但是,红字发票必须要与原蓝字发票相对应.如果对比还有疑问的同学不妨到会计学堂在线提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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