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属于货物还是服务
采购成熟软件一般被认为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政府采购法释义》对"货物"做了进一步解释:"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各种类型的物品,包括有形和无形物品(如专利),固体、液体或气体物体,动产和不动产."对照上述规定,个人倾向于认为成熟软件属于已经开发完毕的无形物品,纳入货物类项目更为合适.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工程,是指建设构筑物和建筑物的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无论从现行办法,还是未来政府采购的趋势来说,按我们采购机构的做法,软件都是属于服务类的.
软件公开招标方式的好处:
软件公开招标方式体现了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且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的竞争者中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并获得最佳的竞争效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符合招标项目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受所在地区、行业限制,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显而易见,软件被认为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家可以参照这些内容来理解,至于软件公开招标方式的好处大家也可以顺带了解一下,想要获取更多财务相关的干货,还请继续关注会计学堂网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