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城建税如何处理

2019-11-20 15:2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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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是以以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其主要目的是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根据城建规模的大小税率也是不相同的,本文内容会详细的介绍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城建税如何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减免政策的相关知识,大家可以一起来阅读.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城建税如何处理

1、先按正常征税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季度末按实际销售额确认是否减免,如果未超过规定的9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3、如果超过9万元,则申报纳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4、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件精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城建税如何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减免政策

答:首先,这是纳税人自己的选择,选择季报或是月报都是根据自己经营情况来定的.但是季报比月报的税收优惠空间要大.因为对于小规模公司来讲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免征的.按季度则是30万销售额.

举个栗子,如果是按季度申报 ,1月销售额15万,只要2、3月份加起来的销售额不超过15万,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免征的.但是如果是按月的话,1月申报是要缴纳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其次,地税的三个附加税费是按季度申报还是按照,按月申报主要取决于增值税的申报.增值税是按月,一般情况都是按月.增值税按季,那么附加税费也是按季.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减免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为计税依据,并随同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购,因此减免增值税、消费税也就意味着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般不能单独减免.但是如果纳税人确有困难需要单独减免的,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照顾.

减少或免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税负的优待规定.城建税以"二税"的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一般不规定减免税,但对下列情况可免征城建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流转税,免征城建税;

(2)从1994年起,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

(3)2010年12月1日前,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2010年12月1日以后,根据2010年10月18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需特别注意:

1、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建税;

2、"二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不退还城建税.

会计学堂小编提醒各位纳税人,最好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申报期设为一致,在实际的工作经常碰见增值税是按季申报,而附加税费是按月申报的情况,一方面增加了申报的难度,先要计算增值税额,再计算附加税费,容易出错.另一方,纳税人容易遗忘申报,导致申报逾期,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城建税如何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减免政策的内容,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处理问题要灵活处理,如果有什么问题就来会计学堂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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