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怎么做凭证
一、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缴纳时,直接作凭证: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如果提取的话: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可以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账务处理
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过"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算,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规定,纳税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余"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病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三、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注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地的比例不同,按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部分按实际比例数缴交.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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