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丢失不去处理有什么后果
根据国税发[2002]10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样式附后),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若此发票未纳入防伪税控,则损失由企业自己承担。
处理: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了的处理办法
1、登报申明作废
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应当在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所刊登申明的报纸必须是公开发行的报纸。
2、报案
向公安机关报案,取得报案的受理证明。如果公安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则需要不予受理的回执。
3、挂失
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挂失手续。
4、接受处罚
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未按规定开具和保管发票”进行行政处罚,出具《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普通发票丢失不去处理有什么后果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丢了的处理办法的内容如上,大家看完后应该都有了自己的认识,会计学堂小编提醒大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