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认证期发票被退回能开红字发票吗

2020-02-25 10:5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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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认证期发票被退回能开红字发票吗?我朋友公司2017年12月月给甲单位开具了一张培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18年9月被甲单位要求红冲这张发票并重新开具蓝字发票,原因是甲单位没有及时认证抵扣该张专票,希望我朋友公司帮助其能正常抵扣进项税额。

超过认证期发票被退回能开红字发票吗

不能开红字发票了。

对认证时已超出90天认证期限的专用发票,由于无法认证,不得申请出具《通知单》,也就是说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分析上述规定,尚未交付购买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必须在“认证期限内”上传《信息表》的规定已经作废。

201647号公告中并没有规定必须在“认证期内”,从文件上说超过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发票也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了,虽然可以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开出,但是超期未认证抵扣,开具红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再行抵扣的行为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所以建议取得所属税务机关同意后,再行开具红字发票。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因此,对认证时已超出90天认证期限的专用发票,由于无法认证,不得申请出具《通知单》。

超过认证期发票被退回能开红字发票吗

已过认证期还没有认证的进项发票现销售退回怎么办 ?

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现在过了认证期,只能由销售方开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票给你们。

过了认证期的发票被退回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综上所述,已认证的发票,不符合作废的条件,也不能退还,可以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开具红票的规定处理。

超过认证期发票被退回能开红字发票吗、已过认证期还没有认证的进项发票现销售退回怎么办、过了认证期的发票被退回怎么处理等问题现在大家都清楚了没,会计学堂小编最后告诉大家,对认证时已超出90天认证期限的专用发票,由于无法认证,不得申请出具《通知单》,也就是说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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