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怎么填

2020-05-25 08: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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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小伙伴在后台咨询开票的问题,具体的一个就是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怎么填?这个其实就是开票的内容,要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中的项目来填写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发票管理办法是怎么处理的,感兴趣的小伙伴好好来阅读下.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怎么填

进入开票系统,打开"商品编码",选择、增加相应的服务项目,才能在货物或应税劳务中选择服务名称.

税收分类编码增加了简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确保纳税人准确使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有要求的,在开票系统有的税目类的,需要在大类范围内根据小类填写,如果与公司的业务不符,可以增加,但也要跟大类基本靠边的才行.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是开票的内容,是要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中的项目决定的.名称项必须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方信息栏中名称项必须填写,其他项均可以为空,若没有纳税识别号、银行账户地址、电话、等可以为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怎么填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怎么填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就此翻篇了,现在都是线上系统软件操作,首先大家打开开票系统就能看淡商品编码,然后就可以选择相关的项目,对于这个内容大家务必仔细阅读并牢记,避免工作中不必要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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