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公款是否必须盖财务章?
答:收公款必须盖财务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对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一律无效,对补盖发票专用章同样无效。
》》》相关问题
1、问: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
2、问: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答:发票有效。
3、问: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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