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及相关的账务处理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2017年5月,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下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口径,保证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三部门还印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和程序。
而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账务处理,可以这样操作:
1.研发支出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2.项目达到预定用途:
借:无形资产——专有技术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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