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利息收入计入什么科目与计算公式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即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未经备案,企业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小编认为,对于国债利息收入其会计分录如下:
一、购买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二、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三、收回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案例分析】
A企业2016年1月1日购买2016年第一期记账式国债(3年期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60万张,票面年利率10%,每张面值100元,成本价100元/张;4月1日再次购买50万张,成本价110元/张。2017年1月1日转让出售80万张给B企业。2018年12月31日B企业持有到期并兑付(不考虑相关税费)。
A企业国债转让时,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80×100×(10%÷365)×(60×365+50×275)÷(60+50)=710.334(万元)。
2018年12月31日国债到期时,B企业持有期间的国债利息收入=80×100×(10%÷365)×365×2=1 600(万元)。
看完了上述小编整理的答案,对于国债利息收入计入的会计科目,您现在是否已经清楚了呢?同时还有其计算方法,您需要仔细阅读会计学堂给您带来的该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