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上月多交了本月是否可以少交?
答: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
小编认为,水利基金上月多交了本月是可以少交的。
根据陕财办综【2018】3号,从2018年1月1日起,陕西省境内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水利建设基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6‰(其中自贸区和自创区的按0.4‰),按月自主申报缴纳。
由缴费人提出申请,且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后,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申报缴纳时予以抵顶;如果当月抵顶不完的,递延至下月抵顶,直至抵顶完为止。
自2018年1月1日起,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多缴纳的属期为2017年度水利建设基金的,由缴费人提出且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审批后,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如果多缴费款已经全部抵顶的,则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
(2)如果多缴费款尚未全部抵顶的,缴费人按照退费业务办理流程,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审批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对应的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从当期水利建设基金收入中退费,退费办理完成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
(3)如果主管税务机关水利建设基金当期收入小于退费金额的,由地税机关根据收入情况顺延退费。
水利基金上月多交了本月是可以少交的,相信您看完了上述文献不难得出这一结论。关于水利基金的账务处理的等会计知识,会计学堂也将会一一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