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如何贴花?
答: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而会计学堂了解到,对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
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看完了上述小编给您整理的相关依据,这下您应该清楚了: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贴花方法了。如果您想知道更多印花税的知识,会计学堂将会持续更新,欢迎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