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
什么是暂估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
库存商品暂估入帐,成本已结转,下月收到发票时怎么做账?
(1)没有收到进货发票,可以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估价)
贷:应付账款--暂估价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3)按估价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收到进货发票后,先冲销估价入账分录,
借:库存商品(估价)(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价 (红字)
然后,按发票价格入账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5)冲销按估价结转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然后,按发票价格作结转销售成本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这就是暂估入库的过程,帐务处理也相对比较简单.但是可能会由于财务人员的疏忽,导致出现库存为负数的情况,财务人员应该对此多加注意.以上就是关于库存商品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的内容,还有疑问请登录会计学堂,免费在线为你答疑,本文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