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去年12月份的发票怎么入账?
虽然从《准则》或《制度》规定看,收支票据应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一个会计期间的收支不应影响另一个会计期间。但在工作实践中,尤其是年末年初,的确会有部分上年度的票据因某些原因没能在上年度结算的情况。
把握以下几个原则即可:
1、2016年的费用支出尽量是年末12月的;
2、金额不是非常大;
3、尽量在2017年1月入账,2月及以后就尽量不入账了。
按此,在财务检查或税务稽查时基本不会有太大问题。
跨年取得发票的财务处理:
目前,对于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企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其相应的所得税处理如下:
1.作为预提费用处理
企业所得税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税前扣除费用,对于预提利息、水电费等预提费用,属于当年度费用的,可以在当年度税前扣除,企业需注意提供预提的费用属于当年度费用的相应业务证明单据。
2.先计入成本费用,收到发票后再补做原始凭证
3.实际收到发票时再入账
对于这种情况,目前税法没有统一的规定。费用入账年份与发票开具年份不一致,上年度的费用不能在实际入账年度扣除。
4.购进货物跨年取得发票的处理
到期末货物已经入库但发票账单未到,会计制度规定期末暂估入账。下一年度在取得发票,这时候原材料在账上可能出现负数,实际收到发票时正常入账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收到去年12月份的发票怎么入账,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如果你还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老会计答疑,会计学堂将会针对你的问题,尽力为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