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双重代销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商品流通企业有三个特点:
一是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商品购销;
二是商品资产在企业全部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是企业资产管理的重点;
三是企业营运中资金活动的轨迹。“货币——商品——货币”。
因此,商品流通企业,双重代销其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实际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代销商品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同时,关于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有以下: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商品流通企业凑够双重代销的会计分录,您现在知道该怎么做了吗?同时,本篇文章给您带来的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要记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