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负数发票和红字信息表不一致可以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
开销项负数发票一般要与红字信息表一致;
否则不能开具销项负数发票.
销项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是企业发生销售货物退回等业务时,冲减销售收入的合法凭证.
对负数发票管理,税务机关一方面要对销货方纳税人开具的负数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合法依据进行审核,另一方面要对购货方纳税人是否按规定调减进项税额进行监督检查.
红字发票和负数发票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由于实行电脑开票后,红字无法体现,才有负数发票之说.
销项负数发票有什么规定?
答:跨月不能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
负数发票不能附带清单,不能加折扣;
一张负数发票可分多次红冲,但所开的全部金额不能超过与之对应的正数发票的全部金额;
如果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带有清单,则负数发票的商品名称栏中的内容为"详见对应的发票及清单";
负数发票在金税卡并不被记录购方税号,其购方税号被相应的正数发票的号码及代码取代,当查看一张负数发票的明细时,系统根据所记录的正数发票的代码及号码得到购方信息填入查询界面.
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由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提供参考,对于销项负数发票和红字信息表不一致可以吗等问题还存在疑惑的人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进行了解,本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