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不动产租赁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2018-06-13 15:2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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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不动产租赁收入也是需要做相关的财务处理的,很多财务都不了解其中的实务要怎么处理,本文来为大家详细解答取得不动产租赁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取得不动产租赁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1、不动产租赁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计提税金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应缴房产税/应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缴纳税金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应缴房产税/应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2、动产租赁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取得不动产租赁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出租房产租金收入的的营业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的取得不动产租赁费会计分录怎么写,如果你还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老会计答疑,会计学堂将会针对你的问题,尽力为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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