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该如何计算呢?
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①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偿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③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家小李完成了人生的第一部小说,该小说经出版社出版后,小王得到了50000元(含个税)的报酬,他非常高兴。天有不测风云,不久小王自己的公司运营出现困难,资金紧缺,于是小李将小说手稿拿到拍卖行进行拍卖,最终获得了50000元(含个税),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
同样都是50000元的所得,但是根据政策进行判断,前一笔50000元是稿酬所得,后一笔50000元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因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同。
1、当收入>4000元时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收入额×(1﹣20%)×税率×(1﹣30%)=50000×(1﹣20%)×20%×(1﹣30%)﹦5600(元)
2、当收入>4000元时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收入额×(1﹣20%)×税率=50000×(1﹣20%)×20%﹦8000(元)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关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您现在清楚了吗?如果您还是有不懂的地方,需要将本篇文章的内容多多阅读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