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待认证会计分录怎么写?
不动产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假设购入某不动产1000,进项税额为110,分录如下:
第一年:
借:固定资产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6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
贷:银行存款 1110
第二年: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44
待认证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其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经税务机关认证后,根据有关“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及“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先转入“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转出时,记入“进项税额转出”,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相信大家看完也已经知道了不动产待认证会计分录怎么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务知识,欢迎在窗口与会计学堂老会计们互动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