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收到的预算工作经费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小编认为,对于事业单位收到的预算工作经费,其做账如下:
1、收到财政预算经费: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2、财政直接支付内部改扩建工程: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财政补贴收入,是指政府部门为了某种特定需要,通过财政分配向企业或居民提供的无偿性补助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将收入总额分为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财政性补贴收入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不征税收入,也可能是应税收入,并非所有财政性补贴收入都是不征税收入。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明确,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其中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
事业单位收到的预算工作经费的账务处理,小编只是简单的讲述了两个点,如果您还有哪些地方不明白的话,不妨问一下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