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简易计税分包一般计税如何抵扣?
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预缴税款: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如何计算应预缴税款?
答: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 11%)×2%。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如何计算应预缴税款?
答: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 3%)×3%。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计算应预缴税款?
答: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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