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进项税额入哪一科目核算与会计分录解析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因此,对于待抵扣进项税额,其会计分录如下:
1、上月认证的发票,上月就要记账。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现金
2、本月开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主 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核算,看完了规定后相信您应该清楚了。如果您觉得会计学堂是学习会计的好平台,不妨推荐给您身边的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