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应交消费税怎么处理?

2018-07-16 16:0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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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不仅是销售行为需要缴纳消费税,某些行为需要视同销售同样缴纳消费税,本文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视同销售应交消费税怎么处理,具体内容请阅读全文。

视同销售应交消费税怎么处理?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视同销售应交消费税怎么处理?

哪些情况“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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