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开了红字信息表未开负数发票怎么办?
答: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上传信息表至税务局端系统--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销售方应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自开票日期起180天)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超过认证期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审核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怎么作废?
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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