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具体规定?

2018-07-24 09: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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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在账务上的处理不仅仅是购买时的入账,使用之后还会有一个固定资产的折旧,这就也有固定的年限,本文来为大家详细解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具体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具体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具体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准测:

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以上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具体规定,本文介绍了最基本的折旧年份,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直接在窗口与经验丰富的会计学堂老会计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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