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递延收益后什么时候开始的摊销?
1.取得递延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在收益分摊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企业收到或应收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政府补贴有两种形式:
1、一种是政府部门没有指定用途的,在收到当期全部确认营业外收入,这部分属于征税收入,要缴纳所得税的,以后实际支出时可以税前抵扣。
2、另一种政府部门规定了指定用途的,这部分属于不征税收入,在新会计准则上,单为此项设立了一个科目,“递延收益”,
3、所以转出也要符合不征税收入这个原理:即你税前抵扣X,就从递延收益转到营业外收入X,(营业外收入X-税前抵扣X=0,对当期所得税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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