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代扣代缴所得税股利会计分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代扣时,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所得税(在股利是扣的,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支付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利息、股息、红利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费、财产租赁费时,一般由支付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扣缴税款,并记入该企业的有关期间费用帐户。企业在支付上述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应付利润”等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现金”等帐户;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
例:孙工程师向一家公司提供一项专利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50000元。孙工程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额=50000×(1-20%)×20%=8000元
该公司的帐务处理为:
1.借:管理费用 50000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00
现金 42000
2.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有代扣代缴所得税股利会计分录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到这了,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诚实纳税哦。学习会计重在坚持,会计工作重在细心。如你有更多会计方面的疑问,可以点击小窗口,会有我们会计学堂专业的老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