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报金额减少专用发票如何认证抵扣
进项发票抵扣认证
一、每月月底将本月需认证的进项发票在网上认证,期限为90天。
二、每月1日必须抄税。
三、每月1-15日报税(如遇节假日,可延后)
发票核销及购买
如本次购买发票己开完,需在防伪开票系统中打印“正数发票清单”,如果有本次有作废发票,还需打印“正数废票表单”,然后填制一份“发票存根联封面”和“购买发票申请表”(表中金额全部为含税金额),并全部盖上公章。然后带上IC卡、资料卡、公章、购票人身份证原件前往税局先核销发票,再购买。如果本次购买发票存在跨月情况,那么核销发票时要填二张“发票存根联封面”。
发票购买回来后及时将其读入到电脑系统中。
【问】:我公司收到一张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当月对方发现金额有误,想再跟我们要回去作废重开,是否可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依据上述规定,收票方已认证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需要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下月再纳税申报时需要对该发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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