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勾选认证发票步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的规定,我市纳税信用A级和B级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确认是否可使用网上勾选方式认证的方法:
如果纳税人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可以勾选方式抵扣的单位,可以在电脑上连接好金税盘或税控盘,登陆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按照流程指引及检测环境(在平台页面右上角)操作后,录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的证书密码进行登录,如果登录成功,则说明您可以使用勾选抵扣法。
提示:
1、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能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如已成立满一年未有纳税信用 评定等级,请联系主管税务所管理员对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补评。
2、如纳税人不清楚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可向主管税务所管理员咨询。
3、纳税信用B级企业无法在该界面名册查询,但可登陆使用网上勾选方式认证。
发票勾选
本功能主要提供以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次月征收期内用于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功能,是本次取消认证政策推行的核心功能。该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重要提醒:
1、 可以进行勾选操作的发票为来源于电子底账系统且状态为正常、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2、 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进行查询,并在‘发票勾选’功能中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者撤销勾选。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3、 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包括纳税人已确认勾选和扫描认证的发票。
4、 请纳税人一定注意:进行勾选确认或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在认证相符或勾选确认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5、 2016年5月24日,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升级了,现行版本V2.0.00。升级取消了系统自动确认,纳税人一定要手工确认,一旦没有确认就进行申报,则没有进项税额。纳税人每期可多次确认,在申报前一定要打出已确认数据,认真核对正确后,再进行网上申报2.0或北京办税软件的申报。
退税勾选认证发票步骤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希望大家能仔细阅读全文,掌握这个知识点并融汇贯通,以后在工作中就能灵活运用轻松应对了。学习更多会计财务知识,敬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