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后期抵扣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把工资薪金作为费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国税函[2009]3号文件明确了合理的工资薪金的五个条件,凡是符合条件的工资薪金都可以扣除,无论发放形式是什么,现金也无所谓,一般来说要不然得有签字的工资表,或者是转账银行凭证和明细.
对于职工福利\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是按核定的比例按实列支,也就是说,你单位需按实际发生的列支,如果发生的金额未超过核定比例的,则按实列支,但实际支出超过核定比例的,则按核定比例的金额列支,超支金额纳税调整。
员工工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工资是计入成本或费用后,在计算本年利润时,自动就扣除了,不用单独扣除。
例如,发工人工资1000,管理人员工资800,大致核算过程,为了说明问题,仅将工资作为核算对象,实际中,这些涉及到的科目不仅包括工资,还包括其他成本或费用。
借:生产成本 1000
管理费用 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800
然后,生产成本中的工资随着产品完工转入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1000
贷:生产成本 1000
售出后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
贷:库存商品 1000
期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18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00
管理费用 800
看完上文相信大家对工资后期抵扣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做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如还想了解更多会计财务方面的知识,可以点击小窗口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