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加班费账务处理
政府和事业单位职工加班应当补休,而不是发放加班费。
1、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编制的员工,适用《公务员法》,而不是《劳动法》;
2、《劳动法》规定了加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而《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也就是说,公务员加班的,应当补休,而不是发放加班费;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4、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企业加班费账务处理
加班费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与工资一起计入职工薪酬,所以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否享受节假日加班工资?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是不能享受三倍或二倍的加班工资的。
理由1、加班,法定假日期间加班享受三倍或二倍的加班费是《劳动法》规定的,而《劳动法》只适用于企业,不适用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
理由2: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按月计薪,没有日薪,所以,不适用“加班”这个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休息日工作只能是称为值班。
阅读完上文,相信关于事业单位加班费账务处理你已经有了大致了解,如果你对此还有更深刻的理解,欢迎向我们会计学堂老师提出来,大家一起交流探讨,让我们能加深巩固自己的会计财务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