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非税收入票据会计分录

2018-08-30 15:5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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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局开的非税收入票据企业不能当发票入账,出入境非税收入票据会计分录:贷方记“管理费用”科目,贷方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具体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此文仅供参考,如果你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来跟我们交流探讨。

出入境非税收入票据会计分录

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不能当发票入账。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例:企业法人出入境证件费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非税收入缴款书如何做账务处理?

非税收入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骸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即根据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方式确定了三种不同的会计核算办法。

出入境非税收入票据会计分录

第一,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通过“应缴预算款”和“预算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收到应上缴的收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缴预算款”;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预算外收入”。

第二,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收入”(事业单位为“事业收入”)科目核算。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 等有关科目,贷记“预算外收入”(事业单位贷记“事业收入”)。

第三,对按照规定不上缴财政的其他收入,通过“其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这类收入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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