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的成本如何做凭证?
一般情况下,成本应以实际发生额予以确认,如果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确实可靠地估计并计量的话,也可以在当月按估计值入账,譬如月末,在发票未到,货物已到的情况下,应该暂估相关原材料或物资暂时入帐,待下月初应将此分录按暂估金额红字冲回。待发票到达后按实际发票列明金额处理。
例:11月13日购进A材料一批,验收入库数量10T,至月末结账时发票仍未到,货款未付。12月10日收到A材料发票,并支付价款120000.00元。
1.11月3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17000元
贷:应付帐款 117000元(暂估值,根据上月购进同类材料价确认)
2.12月1日
借:原材料——A材料 - ××元
贷:应付帐款 - ××元
3.12月1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2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
贷:银行存款 140400元
上月已做暂估入库,本月如何做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上月已做暂估入库,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
暂估的成本如何做凭证其实并不困难,这些都是会计的基础知识,只要你细心阅读上文、认真分析应该就能学会。关注会计学堂,会计财务知识尽在你的掌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