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让会计分录
在建工程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未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并由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民事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建工程转让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形式。
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
“在建工程”就是企业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正在安装的设备和正在建设的屋建筑物。完工后就转到固定资产里。和“在建工程”联系紧密的是“工程物资”,就是建房子用的钢材、水泥、砂石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建筑材料。
下面举例说明:「例」某企业采用自营方式建造厂房一幢,为工程购置物资200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为工程支付的建设人员工资45 000元,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20 000元,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
编制分录如下:
①购买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200 000
贷:存款 200 000
②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厂房 200 000
贷:工程物资 200 000
③支付建设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厂房 45 000
贷:应付职酬 45 000
④结转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
借:在建工程——厂房 20 000
贷:长期借款 20 000
⑤工程完工验收,结转工程成本:
借:固定资产——厂房 265 000
贷:在建工程——厂房 265 000
注意:如果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工程还未完工,就没有第5笔分录,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一项的金额就是200 000+45 000+20 000=265 000(元),工程完工转为固定资产后,在建工程一项的金额为零。这里假定企业本年度只进行了一项工程。
在建工程转让会计分录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希望大家能仔细阅读全文,掌握这个知识点并融汇贯通,以后在工作中就能灵活运用轻松应对了。学习更多会计财务知识,敬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