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卡充值费怎么入账?
公交卡充值费按市内公交费用计入交通费。
一、会计处理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实务处理:由此可见,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按月按标准支付给职工的交通补贴应当计入职工工资处理,即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核算。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对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交通补贴(不需要发票),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
(二)对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补贴,应当并入职工福利费用,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三)对凭票报销的实报实销交通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入成本和费用明细,按相关规定税前扣除,如:差旅费中的交通费。
三、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根据《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的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计征方法,按《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务处理:
(一)交通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标准)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凭发票报销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醒:是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再计征个税。
公交卡充值费怎么入账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希望大家能仔细阅读全文,掌握这个知识点并融汇贯通,以后在工作中就能灵活运用轻松应对了。学习更多会计财务知识,敬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