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土地投资入账价怎么确定?

2018-10-26 14:2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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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土地投资入账价怎么确定?可能对很多新手会计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但其实并不复杂,以土地投资入账价其实可以看做是以无形资产入股,具体的相关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在下文了,希望能解答你们的问题。

接受土地投资入账价怎么确定?

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需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转入存货项目)。

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①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②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接受土地投资入账价怎么确定?

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接受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确认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受投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此类情形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的执行日期为界限,分两种情况确认土地成本:

自2006年3月2日之后,在投资或联营环节,已对土地使用权投资确认收入,并对投资人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以征税时确认的收入作为被投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据以扣除。

在2006年3月2日之前,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被投资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以投资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作为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据以扣除。

以上便是接受土地投资入账价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联系我们会计学堂老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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