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行业的增资税收怎么办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另请注意,废旧物资企业增值税免税企业所免的增值税记帐方式请按照财务制度办理;所免的增值税需要征收所得税。
「问」企业办理增资,增资款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其间有一个临时账户,停留在该账户时,要计入“银行存款——增资临时款”吗?还是等资金到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时再入账?
「答」企业办理增资,应该以企业的名义开立临时账户进行验资,所以要确认银行存款增加。
借:银行存款——临时户
贷:其他应付款
等办理完验资手续后,转为基本户,撤销临时户:
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银行存款——临时户
废旧行业的增资税收怎么办理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希望大家能仔细阅读全文,掌握这个知识点并融汇贯通,以后在工作中就能灵活运用轻松应对了。学习更多会计财务知识,敬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